各处室、系部: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86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并结合参评条件,推荐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候选人报党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2015〕86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豫宣通〔2015〕57号)要求,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河南,热爱人民。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系统乃至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4.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5.遵德守礼,诚信友善,尊师爱生,乐于助人,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服务社会,无私奉献,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师生一致好评。 6.在外地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诚实守信,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形象。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和作弊行为。 8.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5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推荐名额 省辖市按每市1-2名、省直管县(市)按每县(市)1名、高等学校按每校1名(具体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名、厅直属中小学校按每校1名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奖项 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若干名,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选。同时,将从中遴选2-5名代表全省教育系统推荐参加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开展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视和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届时,《教育时报》将开设活动专栏,专题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4.材料申报: (1)填写《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2寸标准照和6寸生活照各1张。 (2)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21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教育时报社(郑州市顺河路11号506室,邮政编码:450004)。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晓谜 0371-66357970,18837102311。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8日 附 件 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所在单位 | | 职称 | | 政治面貌 | | 电子邮箱 | | 民族 | | 移动电话 | | 办公电话 | | 邮编 | | 事迹简介(限500字左右,详细材料另附)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或省厅(局)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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