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积极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新教师岗位适应、专业成长,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豫水职院〔2021〕86号)精神,请各系(部)审核本部门2022年新入职教师(签订了“师带徒”协议,且合同期满)“青蓝工程”验收资料并填写《2022-2023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于12月25日17:30前以系(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交至人事处402章昕老师,逾期未提交,材料将不再接收,自动延期至下批验收。
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按照《“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清单顺序整理并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粘贴目录。
2.《2022-2023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按规范进行填写,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excel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章昕老师。
联系电话:65821289
附件1:关于印发《“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豫水职院2021 86号)
附件2:2022年新入职教师青蓝工程——“师带徒”活动验收材料目录
附件3:2022-2023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