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各国实际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 “语合中心”)将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详见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公派出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星期五)。请申请人线上报名。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周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时间安排
1.已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中方院校骨干、专职教师须在平台填写并提交《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未在语合中心备案的骨干教师,须同时在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 )填写并提交《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和《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请申请人在平台下载打印纸质版《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将《备案表》、《申请表》、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于6月9日前报送我校科研外事处。
五、选拔考试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线下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语合中心人才储备库且过去五年内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经历的骨干教师、专职教师可免考。
六、录取培训
录取工作安排于7月底完成,被录取教师须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财教〔2011〕194号)执行,详见附件二。
八、联系人
办公楼409室:李老师 电话:0371-65821024
科研外事处
2023年6月7日